中国股指期货交割制度是在股指期货交割中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安排并负责具体程序的,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
虽然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割方式按照IF1906以8790元/点为一个交易单位来确定的,但具体交割程序和我国股指期货交割方式是有较大差异的,股指期货交割的现金交割的现金结算方式有现金交割、实物交割、现金交割等。
股指期货交割
所谓现金交割,是指同时持有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结算时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卖方客户,按照规定应当向交易所交付相应商品的所有权。这里所说的现金交割,是指在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收盘前通过现金交割方式来了结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交割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沪深300指数交割日
沪深300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
沪深300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
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指期指合约买方与卖方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过程,而非买卖双方在合约到期前通过现金交割来了结期指合约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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