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与昨日结算价基本相同,但是有时候交割结算价会出现特殊情况。
根据规则规定,国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是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后的第3个交易日。据了解,国债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也称为最后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是由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基准国债发行价格。
国债期货的交割结算价和国债期货的交割结算价相类似,但是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一、国债期货的交割结算价
我国国债期货采用的是结算价制度,其形成与国债现货价格相关的是交易手续费和交割品级。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中,持有国债的卖方将以交割国债的买入交割券作为标准手数向持有人交割的卖方支付股指期货的股指期货的交割费用。
一般国债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交易所认为,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但是通常实物交割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二、国债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结算价
国债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结算价是指国债发行时使用的债券到期日,与国债现货市场有所区别的是,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的债券期货合约到期日在最后交易日进行结算的,根据我国的债券期货合约规则,债券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结算价是由国债发行日的最后交易日的最后两个交易日作为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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