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上的交易方式,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商品期货合约;另一种是以金融工具的期货合约。这两种期货合约的类型不同,它们的特点也不同。
1、交易标的不同:
金融期货合约是以金融资产(股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有现金交易的特征,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卖金融资产来套期保值,也可以通过在金融期货市场上交易的外汇期货合约进行投资。
2、交割不同:
金融期货合约交易标的物为标准化合约。在金融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可以通过买卖各种金融资产来获利。例如,当支付的合约数量小于其标的物的价格时,便表示买空卖空,当支付的合约数量大于其标的物的价格时,就表示卖空;当支付的合约数量大于其标的物的价格时,就表示买空。
3、波动不同:
金融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很大,如果在正常情况下,金融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幅度和波动幅度是非常大的,但由于其合约的价格波动幅度不大,因此,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入金融期货来对冲波动性。
4、市场流动性不同:
金融期货合约交易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3:30(每个交易日可交易的品种除外);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交割日是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后的第3个交易日。
5、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不同:
金融期货合约有一定的杠杆性,投资者可以利用杠杆来增加收益,比如,如果预期市场会有较高的回报,投资者可以利用一些合约获得较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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